廉潔紀律
1、不準向往來客戶借款,不準接受客禮物、紅包、回扣、好處費或貴重物品;
2、不準向客戶攤派、索要應當由自己支出的各種費用;
3、不準接受客戶請吃、娛樂、旅游等活動;
4、不準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、侵占公物;
違反上述1-4條規定除責令限期退賠外,另按所涉金額5倍處罰。
5、屬于往來客戶、單位為公司和個人贈送的各種禮品獎品、現金(低值土特產除外)等,應堅決推辭并退還客戶,確實退不掉的,通過上一級領導退還客戶,經努力仍然退不了的一律上交公司所有,公司給予適當獎勵,自受贈之日起7天內若沒有自覺交出的即按其金額5-10倍處罰。